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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翀
“恢复合资券商审批将仍按WTO承诺条件进行: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业务范围限于投行;下一步合资券商业务范围适当扩大的具体条件和时间表均未明确,实际上掌握的尺度还有较大回旋余地。”
针对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就证券业开放达成的结果,有关人士做了上述表态。这些结果包括:“中国将在2007年下半年恢复审批证券公司的设立;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前,将宣布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恢复审批仍按WTO承诺条件
有关人士表示,之前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之所以暂停合资券商审批,是为了适应我国券商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今年8月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后,恢复审批工作不是问题”。但需要强调的是,恢复合资券商审批仍将按照WTO有关承诺执行。根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规定,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同时,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仍限于股票和债券承销、外资股经纪和债券经纪、自营。
“细读《联合情况说明》可以发现,对于合资券商业务范围的扩大,使用了很多限定词,包括‘宣布’、‘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等,这个表述没有明确规定扩大业务范围的具体条件,也只是‘宣布’,没有明确的具体可开展实践的时间表,监管部门掌握上述尺度的回旋余地还是比较大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刚认为,券业扩大对外开放,从长期来看正面影响更大;从短期来看,则一定要把握好开放的度。与国内各行业一样,证券业也要通过逐步扩大对外开放来提高竞争力,需要适当利用外资、利用开放来激活国内行业。但考虑到国内证券业毕竟目前还比较弱小,且资本市场涉及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把握好开放的节奏和度。更为重要的是,本次中美战略对话在券业形成的结果“是远远超出WTO承诺的,做出超额承诺必然要换得对等的交换,否则就没有必要了。”
“从业务范围的角度来看,投资银行业务已经对现有合资券商放开;自营业务应该与QFII额度统筹考虑;集合理财业务整体规模不大,而且基金业的股权开放比例已经超过证券业。因此上述这些业务对本土券商的影响有限。现在来看,恐怕还是开放经纪业务对国内券商的影响相对较大。虽然合资券商在营业网点方面不占优势,但毕竟市场火爆,只要批准它们营业部牌照,即使数量不多,但外资携其强大的研究和销售能力,对本土市场的影响很快就会显现出来。”徐刚认为。
对内开放需加快
比较证券业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这两个维度,徐刚认为对内开放不足是制约国内券商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证券业对银行、保险、信托的开放比较快,但银行、保险、信托业对证券业的开放却相对滞后,比如现在银行、保险、信托都可以持有证券公司的股权,也可以涉猎证券业务,但证券公司对这些行业的渗透还很有限,例如外汇业务、黄金业务、信托业务等等。同时,证券公司发展创新业务的脚步也比较缓慢,直接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QDII尚需假以时日,也从一定程度束缚了券商迅速做大做强的手脚。”
徐刚认为,美国投资银行的总资产规模已接近或超越商业银行,按照最新的全球500强排名,摩根士丹利的总资产规模已经超越摩根大通银行。国内券商要通过自身努力做大做强,核心还是放松管制,“恢复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企业的本来面目”。具体而言,就是“像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企业一样,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用总资产去经营。而不是像现在,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都被限定在净资产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