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外扣法的公告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7]10号《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6月4日起,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5010)、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10)、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3010)及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8010)的有效申购申请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统一采用外扣法。
2007年4月13日成立的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20)的有效认(申)购申请的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的计算已采用外扣法,详细信息可参阅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注:按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我司将按照上述规定修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内容,并在我司网站上公布经修改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我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94888、400-889-488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51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