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百亿收购控股股东资产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田露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单机容量为70万千瓦的三峡工程7#、8#两台发电机组之事项,长江电力目前已与控股股东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
长江电力今日公告披露,公司于5月25日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签署了《三峡工程7#、8#发电机组资产收购协议》,公司将以人民币104.4亿元向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收购上述发电机组,其中7#机组52.3亿元,8#机组52.1亿元。该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扣除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计提的折旧确定。同时,该协议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在交割日2007年5月31日全额支付上述合同交易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