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清欠时限已过5个多月,华闻传媒却突然曝出5.8亿元大股东占款,而且属于中国证监会明令禁止的新增占款。
2006 年8 月29 日,华闻传媒与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华闻传媒向新华闻出售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交易价格为68029.08 万元。该项交易已经华闻传媒2006 年9 月20 日召开的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已完成该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新华闻应于转让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十个工作日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但是截至今日,新华闻仅支付股权转让款1亿元,尚有58029.08 万元未支付。该行为形成了事实上的大股东占款。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和海南证监局已就新华闻逾期付款事项分别发出了监管关注函,要求新华闻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说明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
新华闻及华闻控股5月28日回函称,因新华闻和华闻控股2006年开始对相关资产和业务进行了大规模的整合,相关资金往来较多,造成2006 年下半年资金周转较困难,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华闻传媒支付股权转让款。2007 年上半年,华闻控股又面临股权重组事项,有关资金的支付受到了重组进展的制约。由于目前华闻控股重组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影响了剩余的5.8 亿元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在监管部门介入下,华闻控股向华闻传媒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在其转让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25%股权时(受让方为华闻传媒,受让价格为2.7亿元)所获得的股权转让款全部用于支付新华闻欠付的徽杭高速60%股权转让款。此外,新华闻承诺在2007 年6 月30 日之前向华闻传媒支付2 亿元徽杭高速股权转让款;在华闻传媒公布2007 年中期报告之前,支付徽杭高速股权转让款的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