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未按期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14.3.2条和第14.3.1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自2007年 5月31日起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
若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