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2007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6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65278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54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耿佃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65278449 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100.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审议通过了《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65278449 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100.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 65278449 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100.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 65278449 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100.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计划报告》;
同意票 65278449 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100.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弥补公司2007年度流动资金不足。
同意票 65278449 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100.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票 65278449 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 100.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赵力峰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