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到股东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经贸集团”)的通知,截止到2007年5月25日收盘,省经贸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3,232,8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2%。
省经贸集团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40,807股,其中的9,374,063股已于2007年1月15日可上市流通。截止2007年5月25日收盘,省经贸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7,807,9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6%。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8日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星马汽车
股票代码:60037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57号
通讯地址:合肥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21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 5月28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新潮
设立日期:1999年7月8日
注册地: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57号
公司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3400001002697(1/1)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是:资本运营、投资管理。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340104711772015
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为:合肥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21楼
联系电话:0551-52276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支付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共计1,678,050股,支付对价后持有7,360,538股有限售期的法人股,经2006年5月22日股本转增后,持有11,040,807股限售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89%。根据股改承诺,2007年1月15日持有的9,374,063股股票可以上市交易。
截止2007年5月25日收盘,共持有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807,977 股(其中6,141,233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6,744股为有限售期的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所持股份比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累计减少1,230,611股,其中减少的股份中,包括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1,678,050股,以及经公司10转增5后,2007年5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3,232,830股。
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除此之外,未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提交报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单位:股、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包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新潮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新潮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