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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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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8版: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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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8版:期货
    内地期货商陆续获得香港经纪业务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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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期货商陆续获得香港经纪业务牌照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钱晓涵

      

      内地期货公司在香港施展拳脚的空间正在变大。格林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昨天在香港宣布,公司已经获得香港证监会(SFC)颁发的第二类牌照,获准在香港正式开业。无独有偶,记者近日从浙江南华期货处获悉,如不出意外,南华有望在三个月内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营牌照。

      随着内地经济近年来的不断发展,香港地区希望与内地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丰富经贸往来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于2003年6月签署,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而允许内地期货公司赴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正是依据CEPA第三阶段协议的有关内容。

      根据该协议,自2006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内地期货公司可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事实上,从去年3月起,南华期货、格林期货、永安期货、广发期货、中国国际期货、金瑞期货等六家期货公司先后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成为允许赴港的内地首批期货公司。

      格林集团1993年成立,目前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8亿元人民币。格林集团旗下的格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是内地最早成立的期货经纪公司之一,格林期货的交易数额目前在内地排名第八位。格林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宣布开业后,格林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拴红表示,格林期货获准在香港开业,为集团提供了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的稳健平台,增强了集团全球客户的承接能力,使集团迈向国际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署长卢维思表示,香港在加速内地期货行业与国际市场的规范接轨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内地公司来香港开业,将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由于香港监管环境相对宽松,期货公司在香港可进行经纪、投资管理和自营等多种业务。在本周一举行的“第四届上海衍生品论坛”上,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透露,作为内地首批“登陆”香港的期货公司,南华香港公司(筹)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目前已经通过了香港证监会的初步审核,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八月份之前应可正式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二类牌照,在港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据了解,与内地情况有所不同,香港证监会及交易所并不保证经纪公司的信誉及对投资者的偿付责任,经纪公司若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投资者所能获得的赔偿有上限规定。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往往会从不同渠道了解并选择可靠的经纪公司。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规定,从事股票买卖的经纪公司应持有第一类牌照,而从事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则应持有第二类牌照。

      此外,南华期货相关人士还表示,从管理层最新公布的股指期货全面结算会员的相关申请资格要求来看,南华期货也已经基本符合要求,股东资格、连续盈利以及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客户权益等硬性指标都已达到,南华期货正在为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全面结算会员的资格而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