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证监会拟处罚吉林敖东延边公路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等其他犯罪证据和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
证监会:本着客观公正态度依法严格审查广发证券借壳事宜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昨日就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有关情况作出通报,经查明,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部分当事人,包括吉林敖东、延边公路等机构和人员,没有及时、准确披露收购、持股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陆续送出。
另外,在调查中,证监会重点调查了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发现的犯罪行为,必须按程序立即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在本案中,证监会已将涉嫌犯罪的证据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称,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一事,是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涉及数家上市公司,涉及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涉及重大重组事项,情况复杂,证监会本着客观公正态度,依法严格审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对证券市场上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坚决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提高案件查处效率,中国证监会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稽查部门、交易所、派出机构紧密配合,三位一体,发挥分工合作优势,实时跟踪,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披露。中国证监会欢迎并感谢新闻媒介的监督,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及广大投资者举报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去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发布公告,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在公告之前,延边公路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引起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检查,随后正式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