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下配售A股股票
(锁定期3个月)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9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亿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2.3亿股每股面值1.00元的普通股,发行价格33.8元/股。配售发行结果已刊登在2007年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2.3亿股股份于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日即2007年3月1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该部分股票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开始上市流通。
本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2.3亿股股票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A股合计 4,211,409,636 -230,000,000 3,981,409,636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636,409,636 ——— 3,636,409,636
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345,000,000 ——— 345,000,000
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230,000,000 -230,000,000 0
二、无限售条件的A股合计 575,000,000 +230,000,000 805,000,000
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合计 2,558,643,698 ——— 2,558,643,698
四、总股本 7,345,053,334 ——— 7,345,053,334
* 其他境内法人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持有本公司内资股股份的股东,其中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36个月,其他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12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