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7-02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通知,国电集团收到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电改函〔2007〕029号《关于“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股权受让方选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电监会通知),明确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以下简称920项目)相关股权的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等已经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审定,并以《关于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项目股权转让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7〕1107号)正式确认。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17,419,735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24%))是920项目的一部分。电监会《通知》明确,国电集团被选定为920项目所涉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受让方。国电集团将尽快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国电集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29.6%的股权,其全资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持有公司7.97%的股权。受让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后,国电集团将合并持有公司61.82%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