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5月8日证监基金字[2007]131号文核准,自2007年5月2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7年5月24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本次募集金额总额为8,921,315,668.58 元人民币(含募集期间利息867,410.63元)。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5月28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228,31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8,921,315,668.58份(含募集期间利息折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7年5月29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始办理日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