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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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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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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版:信息披露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修订稿)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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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修订稿)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十一版)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召开,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收到议案表决票四份。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报摘要。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10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召开,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5日召开,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充分行使了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

      监事会在此对本年度公司运行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证券法》和《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奋努力,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谋求公司长远发展,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2003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无使用到本报告期之情况;

      4、本年度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审计机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当年的现金流量表(附后)。

      9.3 与2005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就职工身份置换费用追溯调整减少该公司2000年3月资本公积73,827,300.00元,增加应付职工身份置换费用。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系于2000年10月底由公司股东以配股形式投入本公司,本公司对此追溯调整增加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并自2000年11月起对此按10年期限进行摊销。由此本公司2004年净利润由4,023,381.12元调整为-2,621,075.88元;截至2005年初本公司追溯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32,409,811.44元,盈余公积4,724,573.94 元;减少2005年当年净利润6,644,457.00元。

      2004年、2005年调整前后利润对比表(单位:元):

      

      董事会认为:对以上事项所作得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9.5 与2005年度报告相比,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嘉春毛纺有限公司、嘉兴红宝毛纺有限公司、嘉兴富宝漂染有限公司因经营期满已清算并停止经营,本期期末已不在纳入合并范围。其中嘉兴红宝毛纺有限公司本期1-8月损益纳入合并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

      审 阅 报 告

      岳总阅字[2007]第A031号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由于贵公司存在我们在岳总审字[2007]第A1145号审计报告中所述的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除了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中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师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董 旭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一)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二)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合并现金流量表(一)

      200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二)

      2006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审 计 报 告

      岳总审字[2007]第A1145号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除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贵公司期末对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13,066万元,本期按个别认定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600万元,我们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报告期内,就职工身份置换费用,贵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核减资本公积7,382.73万元 ,该身份置换事项发生在该公司股权由其股东配股投入贵公司之前,贵公司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核算和列报,我们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前段所述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师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董 旭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