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稳”与“流动性”的对立统一,构成股指期货及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没有“平稳”,“流动性”就会对市场构成威胁;缺乏“流动性”,“平稳”就失去存在的价值。
股指期货上市初期,确保平稳是主要任务。待市场各方积累经验后,可以根据市场实际,在降低股指期货波动率的同时提高其流动性。
例如,设置涨跌停板是控制波动率最直接的手段。为适应套保等需要,股指期货涨跌停板设置为10%。虽然沪深300指数所有成分股票当日都达到涨跌停板概率极小,但鉴于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也不能掉以轻心。因“熔断器”每日只开启一次,故理论上存在股指期货可以从涨停板到跌停板、或从跌停板到涨停板的每日20%最大波幅。相对于10%的保证金要求,价格变动20%风险较大。如果股指期货上市后波幅过大,每日涨跌停板可以适时调整为5%至8%,正常情况下股指期货波动达不到这个幅度,不影响市场正常运行;而一旦出现突发性风险,则能有效限制波动幅度,交易所也有足够时间采取措施,同时使保证金对于涨跌幅度的覆盖也更加完备。令股指期货涨跌停幅度低于现货市场只能减弱而决不会加剧市场风险。
由于降低涨跌幅度进一步压缩了交易量,因此可以根据股指期货上市后的运行态势,相应放宽其它不影响波动率的机制,来提高交易量。
适时减少对合规投资的限制:如限定基金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不超过资产净值的10%;规定开放式基金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超过资产净值的95%。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卖出合约价值不超过基金持有的该股指期货交易指数成份股及其他具高度相关性股票的总市值等,适当加以放宽并不会加大市场波动。老基金“召开持有人大会”等程序也可以适当变通。
适时调整合约乘数:既然下单限额、持仓限额变动充分考虑了沪深300指数上涨的因素,合约设计当然也需要动态的眼光。较之合约乘数定为300元的去年9月,沪深300指数上涨已使合约价值翻番,超过美国迷你标普500、欧洲道琼斯50期货合约,与香港恒指期货合约齐肩。股指期货上市后,随着沪深300指数继续上涨,适时调整合约乘数或推出迷你合约不失为可以考虑的选项。
顺应市场需求培育各类投资者:对于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培育的目的更重要是发现、扩充和壮大。期货基金是国际衍生品市场必不可少的参与主体。组建期货基金、弥补国内空白是培育股指期货机构投资者的根本性途径之一。组建期货基金,将成为“培育机构投资者”的最大亮点。
股指期货的投资结构由市场形成,培育投资者归根结底应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利奥·梅拉梅德不久前谈到:“1996年我们推出标准普尔迷你合约一夜成名,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创造了很大的流动性”。据统计,2006年底,深沪两市资金的90%以上来自机构,而今年4月末,个人与机构资金的比例已达2:1,股市投资主体“散户化”自然也会影响到股指期货。散户中尤其大户自然会萌生利用股指期货控制和对冲风险的需求,日益膨胀的散户资金向股指期货分流,无疑比单纯哄抢股票现货对股市更加有利。总之,“机构投资者为主”,并不排斥有条件有需求的个人投资者,部分个人投资者也可以迅速成长为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