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厦门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宣布,厦门市政府决定缓建外资PX(对二甲苯)化工项目。PX化工项目是2006年厦门市引进的外资总额达108亿元人民币的一个化工项目,项目投产后每年可为厦门市增加800亿元人民币的工业产值。
但是,这个项目却遭到了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据报道,厦门几百万市民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反对立场,一则被广为传播的短信内容是:“……我们要生活、我们要健康!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一百公里以外开发,我们厦门距此项目才十六公里啊!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见短信后群发给厦门所有朋友!”
PX项目是2006年10月批下来,企业处于建厂房的时期,尚未正式投产。尽管如此,该项目一旦停建也将给投资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问题在于,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之前引进、批准这一重大项目的时候,并未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也未让民众参与决策,否则,这一项目根本不可能获得通过,自然也能避免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损失。
闭门造车式的决策与政务公开的精神相背离。所谓政务公开,就是政府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私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行政权实行监督的原则或制度。政务公开指的是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整个过程中的公开,而不是仅指某一点或者某一方面,目的是通过让民众的参与,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私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务公开其实是一种双赢之举,既能确保公共利益不受伤害,也能提高决策的效率与科学性。单就化工项目而言,有很多项目的布局都不够合理。一些化工石化区和大型企业布设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紧邻居民集中区,对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安全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共有化工企业2.1万多家,而沿长江、黄河分布的就占50%以上。尤其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迎来一个石化建设的新高峰。倘若这些项目继续被放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紧邻居民集中区,公众的利益很容易受到侵害,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和危害性往往难以估量。
相关法律法规对化工项目的布局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只是由于决策过程排除了民众的参与而使这些不合理的布局被顺利通过并付诸实施。决策的不公开使公众失去了发言权,失去了充分、完整、及时地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导致决策过程完全被决策者所主导,而决策者自身的价值取向未必与公共利益相一致(比如决策者对政绩的追逐),很容易使决策结果损害公众的利益。
重大决策必须公开,且必须让全体民众参与,否则,就无法确保决策的偏离。早在今年两会期间,105个政协委员联名签署了“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议案”,但是,这依然未能阻挡住PX项目的建设步伐,只是当民众通过短信的方式表达出强烈的反对态度,厦门市政府才作出了缓建的决定。显然,民意的力量更能打动决策者。
厦门PX化工项目是一个值得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吸取的教训,由于决策不公开,由于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使错误的决策未能及时得到纠正,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这依然是幸运的,如果政府不及时作出缓建决定,民意与决策者的对立可能持续下去,无疑将给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埋下隐患。因此,政府应该在重大决策中公开相关信息并主动倾听民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