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07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现场会议由周大兵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4名,代表股份1,576,451,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9名,代表股份2,003,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6,036,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74%;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2%;弃权票380,0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4%。
二、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610,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47%;反对票2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15%;弃权票598,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38%。
三、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591,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5%;反对票1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1%;弃权票702,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4%。
四、关于为国电兴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094,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14%;反对票4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3%;弃权票1,311,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83%。
五、关于同忻煤矿项目调整股权比例及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075,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13%;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2%;弃权票1,341,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85%。
六、关于收购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鉴于国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国电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607,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8%;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6%;弃权票781,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6%。
七、关于收购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鉴于国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国电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607,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8%;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6%;弃权票781,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6%。
八、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双江口水电站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634,9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48%;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2%;弃权票781,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5%。
九、关于收购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鉴于国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国电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607,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8%;反对票1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3%;弃权票80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9%。
十、关于收购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2%股权的议案
鉴于国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国电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607,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8%;反对票1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3%;弃权票80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9%。
十一、关于收购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鉴于国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国电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597,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6%;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6%;弃权票791,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8%。
十二、关于收购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8%股权的议案
鉴于国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国电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596,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6%;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6%;弃权票792,8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8%。
十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066,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12%;反对票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02%;弃权票1,350,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86%。
十四、关于公司符合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75,631,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95%;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1%;弃权票688,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4%。
十五、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在此次公开增发A股股份的过程中,国电集团将以其在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投向所涉及的三个公司中的股权认购此次增发的部分A股股票,与此次公开增发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各项议题: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077,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8%;反对票17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3%;弃权票1,171,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9%。
(二)发行股票的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038,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8%;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255,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
(三)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040,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8%;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253,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
(四)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573,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720,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
(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583,0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710,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2%。
(六)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017,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7%;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276,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1%。
(七)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572,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6%;反对票1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3%;弃权票683,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1%。
(八)本次增发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017,4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7%;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276,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1%。
(九)本次股票发行的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904,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5%;反对票13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387,1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3%。
(十)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906,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5%;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387,1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3%。
(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904,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5%;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389,0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3%。
十六、关于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鉴于此次公开增发A股股份所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构成公司与国电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17,906,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75%;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1,387,1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23%。
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此次公开增发A股股份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构成公司与国电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作为关联人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18,452,4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99.84%;反对票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02%;弃权票841,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14%。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07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刊登在2007年5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收购资产交易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