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讯形式)的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全体监事也以通讯形式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审议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决定:
为了便于听取公司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公司网站(http://www.pm-china.com)首页的"投资者关系"-"BBS"接待投资者的评议和整改建议,并设立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具体如下:
联系人:杨少苹、黄子瑛、曹阳
联系电话:0574-87841061
联系传真:0574-87831133
电子邮箱:nbtm@pm-chin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南路147号
邮政编码:315041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