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9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07]26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98 股票简称:S商社 编号:临2007-16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股票连续多日收盘价格达到涨跌幅限制价格,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山东三联职工股管理中心书面询问,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一月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持三联商社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近期《证券时报》对公司进行了有关报道,公司重申:公司控股股东未就公司股权转让与百思买公司进行过洽谈。根据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2006年对公司的巡回检查,截止到2005年底,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1554亿元,截至2006年11月29日,三联集团等关联方已全部清偿对公司的上述非经营性占款。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