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于2007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收购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权结构及业务构成发生较大变化,为配合及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根据股东安排,公司董事李子华先生、刘康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对李子华先生、刘康民先生自任职以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同时提名陆榴先生、杨国良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董事人员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编号为临2007-023的《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资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30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榴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沈阳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2002年至2004年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至1999年,任北京飞华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今,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总裁。
杨国良先生,1963年生,硕士学位。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证券报社编辑、记者;北京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长城国际体育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加入北京电信通公司,任北京电信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
以上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附件二、关于董事人员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慎重审阅,对公司董事人员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收购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权结构及业务构成发生较大变化,为配合及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公司董事李子华先生、刘康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提名陆榴先生、杨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员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经审阅陆榴先生、杨国良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董事候选人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多年从事企业管理和经营运作的丰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业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对以上公司董事人员变更情况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张连仲、刘巍、林楠
2007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07-023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7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成都顺城大道古中市街8号新华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
(四)议案内容:
1、《关于董事李子华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董事刘康民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选举陆榴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杨国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凡截止2007年6月12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6月14日,上午9:00—下午5:30。
3、登记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顺城大厦5楼鹏博士公司董秘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8-86742976、028-86755190;传真:028-86622006。
3、邮编:610015
4、联系人:高飞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