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宣告破产清算的公告
2007年06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ST宝硕 编号:临2007-029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宣告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31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集团”)转来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保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民事裁定书》称,根据宝硕集团企业监管组接收破产企业宝硕集团后,经清点、评估财产,核查企业债务及宝硕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申报债权数额的确认情况,宝硕集团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靠自身能力摆脱困境已属无望,与债权人和解已无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宣告宝硕集团破产;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宝硕集团的破产清算将导致其持有的本公司150,683,512股限售流通股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将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也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
本公司将根据宝硕集团清算、破产进程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本公司及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