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7日
● 除息日:2007年6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66,061,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6,606,124.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2,781,179.8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扣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
4、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三、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7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6月7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了全面指定交易的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19668
联系传真:0991-863700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邮政编码:83002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编号:2007-018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公司确认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