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的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广州仲裁委员会对本公司再次提起的关于要求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宽带”)赔偿因擅自拆除《广州宽带无线接入网首期工程合同书》项下设备而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9,332,197元的仲裁申请做出了最终裁决,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06年2月15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对广州宽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无线通信分公司因《广州宽带无线接入网首期工程合同书》产生纠纷一案做出了最终裁决.根据《仲裁裁决书》的最终裁决,本公司需向广州宽带返还设备款19,332,197元,并承担仲裁费138,678元,共计19,470,875元。
2006年3月16 日,本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广州宽带退还公司等值金额的设备。2006年8月22日,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对本公司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2006年10月,本公司再次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关于要求广州宽带赔偿因擅自拆除《广州宽带无线接入网首期工程合同书》项下设备而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9,332,197元的仲裁申请,并于10月23日被广州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日前,广州仲裁委员会以[2006]穗仲案字第1800号裁决书做出了最终裁决,裁决结果为:
(1)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设备损失1,222,542元(被申请人应在收到本裁决后10天内将涉案设备返还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143,271元,由申请人承担134,213元,被申请人承担9058元,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预交,由被申请人承担的部分由其付给申请人。
根据《仲裁裁决书》的最终裁决,广州宽带需向本公司赔偿1,222,542元,并承担仲裁费9058元,共计1,231,600元。
二、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2005年度,公司已经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2006年2月15日 [2005]穗仲案字第1468号裁决书确认营业外支出19,470,875.00元;本年度公司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2007年5月18日[2006]穗仲案字第1800号裁决书确认营业外收入1,231,600元,本期利润增加1,231,600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广州仲裁委员会[2006]穗仲案字第1800号裁决书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1日
股票简称:*ST大唐 股票代码:600198 编号:临2007-02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5月31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北京凯腾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265,693股,已于2007年5月30日全部上市流通)的通知,截至2007年5月31日下午收盘, 北京凯腾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4,82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1%。截至2007年5月31日下午收盘,北京凯腾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435,7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1%。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