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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何鹏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大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简称《方案》)5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颁布。业内专家表示,作为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将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指导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的实践,并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国际社会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了解,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发展中国家首部应对气候变化方案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此前加入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条要求,缔约国制定和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此次出台的《方案》不仅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虽然截至到记者发稿时为止,《方案》的具体文本还没有最后公布,但据此前了解,《方案》总体分为绪言和正文两部分。绪言部分介绍了方案制定的背景。正文分为五部分:第一,中国气候变化的现状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第二,气候变化对中国影响与挑战;第三,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第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措施及建议;第五,中国对若干问题的基本立场以及国际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邹骥教授此前表示,国家气候战略应该实现两大目标,第一是减缓目标,即通过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植树造林,尽量减缓问题气体的排放;第二是适应目标。因为当今世界的气候变化主要是历史上发达国家排放造成的,今天所有的国家也都在继续排放,地球的气候客观上已经发生了变化,每个国家、每个人都要尽量适应它。
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应对气候危机
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应对气候变化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二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三是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四是坚持综合治理,五是坚持广泛合作。
长江证券分析师张凡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说,坚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现实和理性的选择,中国必须认真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但是也不能使经济发展停滞下来,事实上,也只有经济和社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给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条件。
对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邹骥教授解释说,中国是负责人的发展中大国,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肯定要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所以要节能降耗、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也要看到,当今的全球气候变化,发达国家要负不可推卸主要责任,同时发达国家更有能力、技术、资金方面的能力,所以要通过国际谈判和协商,让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责任,率先足额减排,降低人均消耗。
“其次,国家气候战略还要将国内发展目标与全球气候保护目标有机的结合起来。”邹骥说,从战略上,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在作中长期战略安排时,应该节能降耗的工作、循环经济的工作都纳入到气候保护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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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战略促进国内排污权市场发展
□本报记者 何鹏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出台,将会促进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从而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长江证券分析师张凡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
众所周知,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之后,最大的亮点就是清洁发展机制的崛起。“清洁发展机制也就是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其核心内容是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国外有一家企业的排放额度不够用了,可以向中国拥有额度的企业购买。”张凡解释说。
一个成功的案例是,去年8月份,G三爱富(600636)控股子公司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HFC-23分解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于8月8日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预计每年能为公司增加9000多万元的净利润。
据了解,截止到2007年3月9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共有340项,其中包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分解温室气体HFC-23、甲烷回收利用、节能和提高能效、造林与再造林、分解二氧化氮、燃料替代、低排放的化石能源发电等多个领域。
“申请CDM项目关键是要拥有过硬的技术水平,企业只有加大环保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才能节省出排放额度去市场交易。”张凡说。CDM项目的实施,既可以提高企业的环保水平,降低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又可以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在2012年前需要减排的5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当量,其中一半由国内完成,另一半约25亿吨需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和排放贸易完成。CDM和联合履行大概10亿到15亿吨。
“作为通过经济手段缓解气候危机的重要政策,我国国家气候战略的出台会对CDM进行肯定,目前已签约的减排量未到3亿吨,在2008年之前,中国能够提供的排放权市场是非常巨大的,这无疑给相关行业的优秀上市提供了新的利润空间。”张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