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7年5月16日发出,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于2007 年5 月2 8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07 年6月4 日下午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07 年6 月3 日至6月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6月3日15:00至2007年6月4日15:00。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58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7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51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717766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10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7082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754%,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9521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4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爱莲女士委托副董事长夏越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137136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641%;反对400503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332%;弃权4744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546860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57.4368%;反对400503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42.0649%;弃权4744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49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出席本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万丰奥威2007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