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审议。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4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57,295,895股,占公司总股本283,050,000股的55.57%(公司2007年4月27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完毕,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8,700,000股;5月28日公司2006年度分红方案实施完毕,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3,050,000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京付主持。经参会股东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在关联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29,264,62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修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第二条第四款“甲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乙方(本公司)办理乙方与京能集团其它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删除,第五款变更为第四款,其余内容不变。
二、以特别决议的方式,以157,295,89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于2007年4月底顺利结束,公司总股本已由12870万股扩充至18870万股,现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70万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70万元”;
2、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87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870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孙宇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