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7年6月4日上午9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立成主持,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表决),因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现根据股东提名,推选刘立成、吴成玉、刘锷、冯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选邹德民、刘彦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上述决议,公司独立董事邹德民、刘彦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后新增“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七条内容,原章程条款自然顺延排列序号。增加的内容是: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二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二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二十九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三十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原议事规则三十一条后增加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条款八条,原议事规则条款自然顺延排列序号。增加的条款内容是:
“第三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设立。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十三条 专门委员会组成。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本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名委员会应确保所有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正、透明。
第三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九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如有必要,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重新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等重大投资决策的程序和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新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并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贾伟林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对于上述决议,公司独立董事邹德民、刘彦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7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见《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附一: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立成简历:
刘立成现为本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立成简历如下:男,1953年12月出生,1956年1月-2002年5月任通化市计划委员会主任;2000年5月-2001年11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1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吴成玉简历:
吴成玉现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成玉简历如下:男,1951年1月出生,1986年1月-1995年6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区财政局局长;1995年6月-1997年12月任中共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997年12月-2000年12月任中共柳河县委副书记;2001年12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刘锷简历:
刘锷现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锷简历如下:男,1954年6月出生,2001年11月任通化神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2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冯然简历:
冯然现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然简历如下:女,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处副处长、风险管理处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德民简历:
邹德民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德民简历如下:男,1945年3月出生,1991年2月-1996年12月任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7年1月-1999年3月任通化县投资公司经理;1999年4月-2004年5月任通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4年6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刘彦琴简历:
刘彦琴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彦琴简历如下:女,1956年2月出生,1992年12月-2002年3月任通化县司法局副局长;2002年3月任吉林方维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6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二:贾伟林先生简历:男,1965年6月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离任通化市统计局科员,通化市二道江区委综合科科长,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通化市二道江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1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7月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证券代码:000766 公告编号:2007-7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九次会议于2007年6月4日上午9:30时在监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菊女士主持。监事会三名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审议),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李菊、张德举、高竹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项议案需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附:
李菊简历:
李菊现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已冻结),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菊简历如下:女,1965年9月出生,1997年7月-2000年4月任通化市三利化工公司会计;2000年4月-2007年1月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2007年1月任本公司下属公司副总经理。
张德举简历:
张德举现为本公司生产部部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股(已冻结),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德举简历:男,1969年1月出生,1986年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高竹顺简历:
高竹顺现为本公司工会副主席,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高竹顺简历如下:1959年出生,朝鲜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职称。197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白山市长白县宝泉山公社计划生育助理、通化市制药厂政工科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政工部部长职务,职工代表。
股票简称:通化金马 股票代码:000766 公告编号:2007-8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和五届十六次及五届八次监事会(相关内容见2007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会议的内容,现将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7年6月26 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通化市江南路100-1号金马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凡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此次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7、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监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1-5项议案经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和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3月21日《上海证券报》。
上述6-11项议案经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和五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当日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第六、第十一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对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需要逐项进行表决。同时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投票表决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
2、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履行备案程序。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帐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截止2007年6月 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通化金马的所有股东。
2、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7年 6月22日8.30-4.3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无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有)
无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如有)
无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江南路100-1号
联系人:通化金马董事会办公室 贾伟林 刘红光
联系电话:0435-3910232
传 真:0435-3907298 邮编:13400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有效日期:
授权范围: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07-9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长春办事处现就提名刘彦琴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长春办事处
(盖章)
2007年6 月1日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彦琴,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彦琴
2007年6月1日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刘彦琴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刘彦琴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签署)
2007年6月1 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07-10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邹德民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07年6 月1日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邹德民,作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邹德民
2007年6月1日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上市公司全称: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5. 本人姓名: 邹德民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邹德民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签署)
2007年6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