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保护全球的气候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1990年到2005年,中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7%,等于节约了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同期,中国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护等又净吸收了50亿吨的二氧化碳……
□本报记者 何鹏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大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昨日公布。《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
《方案》表示,国务院将决定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系。据悉,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担任组长,曾培炎副总理、唐家璇国务委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方案》提出具体目标
《方案》表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与研究水平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具体而言,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
记者了解到,近百年来,中国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平均值,近50年来变暖迹象尤其明显。中国科学家的预测结果表明:与2000年相比,2020年中国年平均气温将升高1.3~2.1℃,2050年将升高2.3~3.3℃。
能源法立法加快
气候变化对我国现有发展模式、对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能源技术自主创新等领域均提出了现实的挑战。
据了解,我国将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区规划;一方面抓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一方面抓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方案》表示,我国将大力加强能源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同时,推进能源战略规划研究与制定,并研究提出国家中长期能源战略,制定和完善中国能源的总体规划以及煤炭、电力、油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石油储备等专项规划,提高中国能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
能源体制改革提速
《方案》表示,我国将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推动,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
进一步推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建设。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投资、政府特许等措施,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