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公司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
(二)业务办理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基金代销网点。
(三)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费率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由三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转换费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转换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本基金管理人将转换费率全部设为0;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在与代销机构协商后,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在对转入基金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整上述申购补差费的费率水平,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转换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与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4、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1)某投资者将其持有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新动力基金10,000份转换为收益宝基金。收益宝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0元,新动力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15元,当日该笔转换业务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25%,转换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新动力)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00×1.0815 =10815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的适用赎回费率
=10815×0.25%=27.04元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10815×0%=0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转换费
=10815-27.04-0=10787.96元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10787.96÷(1+0%)=10787.96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10787.96-10787.96=0元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收益宝)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10787.96 ÷1.000=10787.96份
即:该投资者以10,000份新动力在当日可转换为10787.96份收益宝基金。
(2)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收益宝基金2,000,000份转换为新动力基金。收益宝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0元,新动力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119元,当日该笔转换业务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转换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0%。则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收益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000,000×1.0000 =2,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的适用赎回费率
=2,000,000×0%=0元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2,000,000×0%=0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转换费
=2,000,000-0-0=2,000,000元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2,000,000÷(1+1.0%)=1980198.02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2,000,000-1980198.02=19801.98元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新动力)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1980198.02 ÷1.4119=1402505.86份
即:该投资者以2,000,000份收益宝基金在当日可转换为1402505.86份新动力基金。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换费用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需转出份额对应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出方收取;按照需转入的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入方收取。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投资者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高于1000份,投资者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但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0份时,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必须一次性全部转出。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含1000份),投资者转换时必须一次性转换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
T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登记结算中心在T+1日对投资者的T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T+2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新动力股票型基金和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之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对希望了解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9622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