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铝合约保证金下调至5%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嵘
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公布:经研究决定,从6月6日结算时起,将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从原合约价值的6%调整为5%。这是今年期铝合约保证金第二次调整,在今年3月14日,铝期货保证金从7%下调至6%。
此外,上期所还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发布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计算公式指引的通知》。交易所表示,发布此《通知》主要是为了方便会员结算系统与交易所《会员标准合约结算表》数据的核对工作。
《通知》中指出,为减少浮点误差,上期所自成立以来结算报表中持仓相关的费用计算原则如下: 根据会员、客户和合约汇总当日的成交和持仓为一条记录,有关费用在此基础上进行四舍五入;根据上述结果计算合约、品种和会员汇总。
交易保证金计算公式指引为:首先,计算出当日客户明细到合约的持仓后(一条记录,包含投机多头、投机空头、保值多头和保值空头四类,各类对应的保证金标准可能不同),根据各合约保证金标准计算出四类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总并四舍五入形成客户在该合约上应缴付的交易保证金。 然后,再在上述基础上汇总形成分合约、品种和会员的交易保证金。
手续费计算公式指引则为:首先,计算出当日客户明细到合约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一条记录),根据各合约手续费标准计算出对应的手续费,四舍五入形成客户在该合约上需缴付的初始手续费;然后,再计算出当日客户明细到合约的平今仓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一条记录),根据各合约手续费标准计算出对应的平今仓减免手续费,四舍五入形成客户在该合约上的平今仓减免手续费;初始手续费与平今仓减免手续费之差为应缴手续费;最后,再在上述基础上汇总形成分合约、品种和会员的应缴手续费,再根据交易所的有关减免政策和额度(如有)计算出相关的减免手续费,应缴手续费与减免手续费之差为实缴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