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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秦媛娜
继企业债券之后,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在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定价中也开始崭露头角。昨日,第二只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短期融资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今年第二期短融券开始在银行间债市上市交易。而就在此前一天,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第三期短融券也在发行中采取了类似方式定价,再加上5月28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首只以shibor加点方式确定收益率的短融券,市场已经接二连三地迎来了数只“shibor式”定价的新型短融券。
显然,在监管部门鼓励下,参与者正在积极为shibor的抛头露面捧场。市场人士预计,今后还将有更多的短融券采用这样的方式发行,让作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突破口的shibor不断被投资者所熟悉和接收。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月28日发行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融券曾经首次采取了shibor加点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其最终收益率3.4661%即为发行前14个交易日的1年期shibor平均值加20.9个基点得到。而昨日上市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第二期短融券的利率和本周一发行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第三期短融券同样是通过发行前10个工作日的1年期shibor加30个或10个基点确定。
这两只看似普通的短融券为shibor在新的空间中发力打响了头炮。在今年4月份首只以shibor作为定价基准的企业债“07中化工债”发行时,央行官员就表示,短融券期限为1年或更短,更加符合shibor基准利率期限短的特点,shibor在短融券发行中作为定价基准将在三季度全面推开。
参与过相关发行的承销商表示,在旧的定价机制中,承销商帮助发行人确定的利率水平在面临市场波动时相对比较被动,承销商也不敢给出承诺;但是在shibor加点确定短融券利率的过程中,其中的利差主要反映了发行人的资信程度,易于把握,而shibor的弹性特质又决定了最终定价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自行做出反应,因此这一方式更利于发行方。
但与此同时,虽然在企债和短融券的发行定价中均有不俗表现, shibor作为一个问世尚短的创新事物,市场对其的接受事实上还处在摸索阶段。可以作为佐证的是,在目前已有的shibor式定价过程中,几乎所有的企业债或者短融券发行都选择了以1年期shibor为参考基准。而在所有8个期限的shibor报价中,期限最长的1年期shibor正是波动最小的品种,自今年正式运行以来,其上下震荡不超过40个基点。
与企业债券期限一般超过5年的较长期限相比,短期融资券的最长期限也不过1年,但是两个品种均选择以1年期shibor为基准,可见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初次尝试这一定价方式时的稳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