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企分红 两大问题是关键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 据新华社电
上周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意味着占全国国企利润七成以上的150多家中央企业将不再“利润独享”。
目前,国企应当向所有者分红的基本观点已得到政策制定相关部门的认同,但更多的争论集中在一些基本原则上,如国有企业分红“怎么分”的问题。
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指出,要保证国有企业分红政策能正确地落实,两个执行方面的问题具有关键意义:
首先是要有正确的决策机制。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解释说,国家在其中持有股份的那些公司如何分红,国家股东要有自己的立场。但这不等于说国家股东可以决定一切。因为按照公司法,分红决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而董事会是对所有股东负责的。因此,董事会的中心地位很关键。
其次是正确决定分红率。张春霖强调,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其实也是投资政策,决定将一部分利润留给公司的管理层实际上是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投资。他认为,国家股东决定分红比例,第一应根据市场上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标杆回报率”;第二应确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他表示,相对于一个从事高增长业务的公司,一个从事成熟业务的公司应该有更高的分红率。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尤其应该鼓励企业用留下的利润支持高风险但有前途的创新投资项目。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应该是企业的增长潜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