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徐友才先生和范启明女士同意将以下第二项议案涉及事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07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除公司独立董事王兴孙先生因出差未出席外,公司其余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文建女士、监事杨鹏先生、司开明先生、余宙先生和公司总经理贾锐军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各方酝酿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俞吾炎先生、曹慧芳女士、贾锐军先生、王芳俊先生、王旭先生和刘向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各方酝酿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信义先生、苏勇先生和徐逸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徐友才先生和范启明女士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俞吾炎先生、曹慧芳女士、贾锐军先生、王芳俊先生、王旭先生和刘向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信义先生、苏勇先生和徐逸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7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90万元。
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第十一条 拟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董事会秘书。”
2、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十)项拟修改为: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3、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二款、第三款拟修改为:
“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第(六)项拟修改为: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实施浦东国际机场一期停车库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了有利于浦东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整体功能的发挥,优化一期航站楼布局,提高一期交通中心运行效率,提高浦东国际机场服务水平,增加旅客舒适度,公司决定实施浦东国际机场一期停车库改造工程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12,531 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预计于2007年底完成,2008年初投入使用。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基本建设的规定,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需获得上海市发改委的批复同意。
五、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6月28日 上午9:30
地点: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报告厅 虹漕南路200号
(公交93、122、735、763、764、909等均可达到)
二、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议案四: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议案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议案七: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议案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中,第1至4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07年3月1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出席对象
1、2007年6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有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不采取现场登记方式。有参会资格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填妥股东登记表和/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并于2007年6月21日之前将上述登记表和/或授权委托书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股东登记回执邮寄至有参会资格的股东。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启航路900号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202
传真:(021)68341615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06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及有价证券;
2、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4、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登记表中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和邮寄资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晔
联系电话:(021)68341609
传真:(021)68341615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信义先生、苏勇先生和徐逸星女士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五日于上海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信义,作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信义
二○○七年六月一日于上海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苏勇,作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苏勇
二○○七年六月五日于上海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逸星,作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逸星
二○○七年六月五日于上海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吾炎先生,195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研修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先生于1968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内河航运局党委副书记,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外经处处长,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总经济师、副总指挥,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运行管理公司总经理,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曹慧芳女士,194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女士于1969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民航上海管理局工会生产女工部副部长,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劳动人事教育处处长、国际商贸公司总经理,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副总经理,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持有公司股票27,846股。
●贾锐军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3月至9月赴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学习,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在香港机场管理局挂职培训,现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贾先生1988年7月毕业于同济大学,曾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部长;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虹桥候机楼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机场集团虹桥国际机场公司虹桥候机楼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4年5月至今,任上海机场集团虹桥国际机场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芳俊先生,195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
王先生于1969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中日合资宾馆筹建处会计师,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总会计师,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7,128股。
●王旭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王先生于198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仪表电子实业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上海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向民先生,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先生于1975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组织人事处副处长,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信义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苏勇先生,195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徐逸星女士,194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顾问。
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附: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
股 东 登 记 表
(注:股东登记表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法人股东登记表需盖章。)
授 权 委 托 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盖章。)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署: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号码:
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编号:临2007-010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除公司监事朱继雨先生因出差未出席外,公司其余4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各方酝酿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曹文建女士、杨德岭先生和杨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七日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文建女士,195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事;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女士于1974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财税局第二分局第五财税所所长、副局长,上海市税务局税政一处副处长,上海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处处长,流转税处处长。
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德岭先生,195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杨先生于197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办公室副主任,虹发航空客货代理公司副总经理,航空服务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
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鹏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一级科员;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杨先生于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有色金属总公司铝材分公司财务部部长,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财务部会计师,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一级科员。
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