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增加决议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发布了有关将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二零零六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以审议批准二零零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九项议案。
本公司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收到持有本公司41%股份的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交的关于更换董事人选的有关提案,该等提案须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
董事会谨此宣布,股东年会将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以下股东提案,并就此进行表决:
普通决议案10:审议及批准关于终止吴俊光先生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鉴于吴俊光先生职务变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提议终止其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普通决议案11: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何玉华先生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何玉华先生简历见本通知附录。
除增加以上普通决议案之外,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事项、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均保持不变,请参阅本公司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公告的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
附录:
何玉华先生简历:何玉华先生,54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何先生于1969年加入铁路部门工作,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运输管理工作经验,先后担任天津铁路分局、北京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多个高级管理职位。现任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
出席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日期为2007年6月7日的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增加决议案的通知所载列的决议案,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投票代理委托书。投票代理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您如欲投票赞成某一项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号;如欲投票反对某一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授权人没有填上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就该项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本投票代理委托书连同经公证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延会(视情况而定)举行时间前二十四小时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4、本投票代理委托书为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增加决议案的通知所载列的决议案而使用的补充投票代理委托书,仅对原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投票代理委托书作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