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购买的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南方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稳健”)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现金增利”)以及南方稳健与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多利”)之间的转换。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在工商银行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现金增利与南方稳健以及南方多利与南方稳健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南方稳健转入现金增利或者南方多利收取的赎回费率为0.5%,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工商银行销售的、并经本公司注册登记的基金。
2、在工商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现金增利或者南方多利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现金增利或者南方多利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7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在直销网点
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7年6月8日起,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以下简称“直销网点”)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直销网点购买的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南方稳健成长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稳健”)、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宝元”)、南方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现金增利”)、南方多利中短期债券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多利”)、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以下简称“稳健贰号”)、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南方绩优”)、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南方成份”)之间的转换。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在直销网点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开通时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转换费用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1)赎回费率不随持有时间折扣的基金。以南方稳健、南方宝元、现金增利为例:
南方稳健转入南方宝元或者现金增利收取的赎回费率为0.5%,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2)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折扣的基金。以南方宝元、南方绩优为例:
5、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直销网点销售的、并经本公司注册登记的基金。
2、在直销网点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现金增利或者南方多利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现金增利或者南方多利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本公司2005年9月2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南方现金增利基金转换业务及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以及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南方基金关于开通南方积极配置基金与南方高增长基金转换的公告》同时废止。
3、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4、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7日
关于南方成份精选基金
增加确权机构的公告
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02005)由原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金元”,基金代码:500010)转型而成。原基金金元自2007年5月14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将已登记至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原基金金元份额持有人须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后,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
根据我司与相关机构的业务准备情况,本基金将增加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确权业务的机构,自2007年6月7日起,原基金金元的持有人可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的各营业网点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办理确权业务。
具体的确权业务指引可参照我司5月23日发布的《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或致电上述机构的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中信建投证券咨询热线: 400-888-8108
中信建投证券网站: www.csc108.com
或咨询南方基金客服热线: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 www.nffund.com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