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2,766,48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1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5月29日经第二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8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1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详见《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刊登于2006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杭州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1、持有的杭州解百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杭州解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在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本承诺人将在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2006、2007、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上提议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其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包括在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下,杭州解百因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增加的当期损益)的50%,且在对该议案表决时投赞成票。
3、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划入杭州解百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4、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杭州解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杭州解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有权按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杭州解百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杭州解百股权出售给本承诺人,然后本承诺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若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不同意按照以上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本承诺人,且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满日止向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本承诺人承诺:在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禁售期满后的5日内,本承诺人向该部分募集法人股股东偿付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
其他同意参加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承诺:持有的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杭州解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吸收合并,其持有的杭州解百股份188,760股并入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余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股数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3、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名称变化情况:
说明:
(1)本次申请上市的股东家数为151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为152家,主要是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解百股份并入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减少1家股东。
(2)上述15家名称发生变化的单位,除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杭州解百188,760股,加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解百188,760股,股数变为37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其余14家单位持有股数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
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核查后认为,杭州解百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情况与杭州解百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情况一致;杭州解百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履行其在杭州解百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杭州解百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将不会对相关股东在杭州解百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的继续履行产生影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杭州解百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为52,766,480股。
2、杭州解百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日期为2007年6月1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七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814 股票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临2007-00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