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回报二号第八次分红
2007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见习记者 郑焰
根据《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该基金有关分红的实施办法,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华夏基金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6月5日华夏回报二号基金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224元,这是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14日生效以来实施的第八次分红。
据了解,权益登记日为6月7日,除息日为6月8日,派现日为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