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6日在四川省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公司本部会议室举行(现场召开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
2731724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523%,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晓仑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事项:
㈠ 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73172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㈡ 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73172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㈢ 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73172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㈣ 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73172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㈤ 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73172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㈥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73172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㈦ 通过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2731724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启军、徐涛到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