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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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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2007年06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55号)和《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景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景博”)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景博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32号《关于同意景博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景博

      交易代码:184695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7年6月12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7年6月11日,即在2007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景博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景博于2007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景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55号《关于核准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景博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32号《关于同意景博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

      三、基金景博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基金景博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更名为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为准。

      自基金景博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景博转型成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开放并上市后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申购赎回与上市交易

      基金景博终止上市交易后,原基金景博份额持有人转为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系统。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原景博基金持有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3个月以后,将申请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原景博基金持有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

      (三)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前,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3个月以后,再申请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必须通过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原基金景博基金份额托管在不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的,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不能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或者转托管至可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3、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限制该基金份额的转移手续。

      (四)基金景博转型之后的名称与代码使用情况说明

      1、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5个工作日前,原基金景博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中仍使用原名称及代码,简称为“基金景博”,代码为“184695”。

      2、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5个工作日,原基金景博名称变更为:“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新简称为“大成创新”,新代码为“160910”。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之后,投资者均使用新名称和代码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交易等业务。

      四、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南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长江证券、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

      五、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杨春明

      (二)基金托管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李芳菲

      (三)基金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