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G海立(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07 -00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载有决议事项的书面文件于2007年5月28日发送给全体董事,并于2007年6月6日经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并签名的方式作出决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项决议:
1、决定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07-009公告)。
2、审议通过《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G海立(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07-009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0时开始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海鸥饭店
●会议方式: 现场方式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0时开始;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海鸥饭店一楼海泓厅(黄埔路60号)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 2006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年财务预算;
(4)、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支付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酬及续聘2007年度成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07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7)、审议调整董事的议案;
(8)、审议调整监事的议案。
2、听取报告事项:
(1)、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听取200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中第(1)、(3)、(4)、(5)、(6)项议案系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系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系经公司监事会四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系经公司监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7年3月24日、2007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6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和2006年6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14日)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06年6月27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1、(1) (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2、登记时间:2007年6月22日9:3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阳路2555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自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宁桥路888号
邮编:201206
传真:(021)50326960
电话:(021)58547777*7105、7106
联系人:许捷、顾晓东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如下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 □有/ □无表决权;
5、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 □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终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表示;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