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上海市国顺路670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李达三楼106室召开,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 2007年5月31日为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参加会议的股东共45人,其中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2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01,929,544(一亿零一佰九拾二万九仟五佰四拾四)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315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生洪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议案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7.1选举桂永浩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7.2选举任琳芳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8、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陈荣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