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的朝令夕改让人摸不着头脑。
政府完全可以用部门领导人或发言人的身份,用明晰的政策走向和公开的市场判断,用言语提醒和影响市场,这样的效果会更好。譬如,美国的格林斯潘过去经常用言语去影响世界和美国的利率、汇率和税率变化,前不久在上海非洲银行行长会议上,周小川也用答记者问的方式,表明中央银行将适当调整利率。
我国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真的有些经验教训可以总结:
1、通过真实数据准确地把握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客观走向,不宜遇事慌乱、判断偏差、仓促结论,将后果看得过于严重,将局部问题看成是全局问题,将阶段性问题看成是长期性问题,轻易将经济问题延伸到社会问题或政治问题。同时,应对措施不能粗糙而生硬、简单而缺理。
2、决策部门要做大量的市场调查,要和地方政府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产业业界人士做大量的交流,把握不准的宁可再调查再研讨,要在内部形成一个基本共识,而不宜“唯上不唯实”。一个地方出了问题,解决一个地方的问题,不要全国跟着都“吃药”,全国“一刀切”。
3、公布实施的政策,一定要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切忌将政策变成仅起公示作用的“空炮”。政策只能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而不能去进行历史追溯和清算。政策要留有可操作执行的准备空间,不然上面一句话,下面无实施细则,准备工作一片混乱,柜台一线却是“波涛汹涌”———影响到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不到的事一定不要去讲,譬如,要问责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的领导人;能够和应该做到的事一定要去抓紧,譬如,廉租房和住房保障的问题。
4、宣传工作要科学、入理,体现人文关怀,体现和谐社会。媒体报道房地产,首先记者要成为这个行业的专家里手,要能够和这个产业的领导者、从业者进行平等深入的对话交流。而不是尽提什么时候涨跌这类近似“算命”的问题,不能总想到吸引眼球,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大肆报道“不买房运动”、“全国最牛的钉子户”、“个人集资建房运动”等偏锋事件,我个人认为,最终还是会损害全国老百姓的经济利益。
5、政策执行以后要看效果,要找原因,要进行微调,要敢于纠偏,也要敢于承担责任。不能一味地怪地方政府,怪开发商,怪外资,怪炒房者———“机关枪扫倒一大片”,问题还没有解决,要从决策层面和市场层面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准确途径。
(嘉宾博客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 整理 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