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联盟澄清
“TD设备专利费率定为4.2%”传闻
2007年06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韬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在6月6日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TD-SCDMA的专利费费率已确定,其中,TD设备专利费率定为4.2%,但高通中国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未听说此事,TD-SCDMA联盟秘书长杨骅更表示,“这是造谣”。
该媒体的报道称,在TD-SCDMA的专利费率谈判中,中美双方达成谅解:TD设备领域专利费率定为4.2%,在TD终端专利上,双方未达成最终共识。这意味着,中国TD厂商在生产、出售TD系统网络设备时,将向高通方面缴纳设备批发价4.2%的专利费用。谅解备忘录未对终端专利做出规定,而系统设备专利费率的确定对终端专利费率有相当大的借鉴作用。
对此,信产部新闻处处长王立健表示,其已出差多日,不知道类似事情。高通中国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该新闻不是由高通发出,也未听说过此事”。TD-SCDMA联盟秘书长杨骅则称,“绝对不可能,这是有人造谣,纯属于无稽之谈。”
TD-SCDMA产业联盟于昨日对外发布的声明中称:有网站6月7日发表《传中美TD专利谈判达成共识 专利费率约为4.2%》一文,但中美双方并未进行有关TD-SCDMA知识产权的谈判,此消息无事实依据,特此声明,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