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证券
  • 5:金融
  • 6:时事
  • 7:环球财讯
  • 8:天下
  • 9:上市公司
  • 10:产业·公司
  • 12:信息大全
  • 13:信息大全
  • 14:信息大全
  • 15:艺术财经
  • 16:艺术财经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2007 年 6 月 9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9版:上市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9版:上市公司
    ST东源核心土地资产或被收回
    稀土高科努力消除厂房失火影响
    青岛碱业拟置换资产提升盈利
    火箭股份确定定向增发最终价格
    长征电器签订3.5亿元境外销售代理合同
    *ST鼎立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
    巴士股份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
    S深宝安拟用10亿元投资证券
    中海发展加快船队规模扩张步伐
    宝钛股份将向波音提供10亿元钛产品
    长城信息、上海建工增持东方证券
    原昆仑证券关于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西宁营业部和武汉紫阳路营业部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
    贵州茅台防伪系统全面升级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原昆仑证券关于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西宁营业部和武汉紫阳路营业部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
    2007年06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原昆仑证券客户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将实行第三方存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西宁营业部和武汉紫阳路营业部客户的人民币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于2007年6月4日(周一)开始实施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第三方存管。

      二、本公告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只涉及A股、基金、权证等人民币业务,不涉及外币业务。

      三、客户对象--本次实施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客户仅限于原昆仑证券客户。原昆仑证券客户无论是否已经开通过银证转帐交易,都须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开通手续。

      (一)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

      1、除中行银券通客户以外,其它客户的人民币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于2007年6月4日(周一)开始实施中行第三方存管。

      2、中行银券通客户的人民币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于2007年6月18日(周一)开始实施中行第三方存管。

      (二)西宁营业部:所有客户的人民币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于2007年6月4日(周一)开始实施中行第三方存管。

      (三)武汉紫阳路营业部:所有客户的人民币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于2007年6月4日(周一)开始实施中行第三方存管。

      四、在2007年6月4日第三方存管上线之后,原有客户可以正常进行证券交易,但客户的银证转帐业务将停止。原有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进行首次保证金存取前需客户本人到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中国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确认手续;若为机构投资者,则须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银行结算帐户开户以及第三方存管的开通手续。

      五、原昆仑证券客户如何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

      1、客户(包括个人和机构)应携带相关资料,先至营业部办理身份确认的相关手续,然后至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签约以及开通手续。

      2、个人客户应携带的资料--个人客户到营业部及中行指定网点分别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沪深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已开通电话银行服务的同名长城电子借记卡。

      3、机构客户应携带的资料--机构客户到营业部及中行指定网点分别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等相关资料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施第三方存管之后,新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首先需到营业部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然后需客户本人到中国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确认手续;若为机构投资者,则确认手续须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办理。

      七、个人客户既可以通过营业部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等多种方式办理银证转帐业务,也可通过中国银行提供的电话银行渠道办理银证转帐业务。机构客户只能通过中行提供的柜面办理资金存取业务。

      八、现有各种证券交易委托方式保持不变。

      九、为避免个人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而使第三方存管银证转帐失败,从而导致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特别提示各位投资者在批量转换实施日之前,可按原已开通的银证转帐方式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转出或转进操作。

      十、营业部名称、营业部地址、咨询电话如下:

      1、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 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中区24楼 0755-83684343 83684342

      2、西宁营业部:

      西宁市长江路65号 0971-8214826

      西宁市五四大街39号青百商城6楼 0971-6102013

      3、武汉紫阳路营业部: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95号11楼 027-88060337 88060336

      全国统一客服及投诉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客服及投诉邮箱:4008888788@ebscn.com

      光大证券网站:www.ebscn.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4楼经纪业务总部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