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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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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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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6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包头铝业     编号: 临2007—007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6月8日上午8:3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6月1日以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刘志荣先生、贺志辉先生因公出差,授权董事李满仓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康义先生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芦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芦林、高刘、刘志荣、李满仓、田树平、贺志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胜年、郭晓川、魏喆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董事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包铝(集团)金石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包铝(集团)金石硅业有限责任公司21%的股权以79万元(该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为387.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议案关联董事芦林、高刘实行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见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芦林先生,男,57岁,大学学历,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市科技情报所所长,包头市南郊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石化厅基建处副处长,内蒙古化肥厂工程处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包铝集团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高刘先生,男,55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包头铝厂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副厂长,包铝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包铝集团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刘志荣先生,男,45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包头铝厂计划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包铝集团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满仓先生,男,57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内蒙古经翔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经贸委企业处副处长,包铝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田树平先生,男,4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毕业。曾任乌兰察布市电业局生技科副科长,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与发展部经理、计划发展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贺志辉先生,男,44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电控室副主任、电气分院院长,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现任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

      陈胜年先生,男,60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供运局副局长、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有色中金公司董事长、深圳有色金属联合期货交易所常务副理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深圳金牛投资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高级顾问、澳新地区总代表,中国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澳洲)总裁、中国澳大利亚商会副会长。

      郭晓川先生,男,42岁,博士学历。现任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本公司董事。

      魏喆妍女士,女,50岁,大学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任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本公司董事。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胜年先生、郭晓川先生、魏喆妍女士为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的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胜年、郭晓川、魏喆妍,作为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胜年、郭晓川、魏喆妍

      200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包头铝业         编号:临2007—008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6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监事蔡旭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刘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忠先生主持,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孔祥忠、张智、张国利、刘云、蔡旭、贾信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附监事简历)。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6月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孔祥忠先生,男,57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曾任任内蒙古电管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内蒙古电力(集团)总公司、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处处长、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现任包铝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张智先生,男,40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营师。曾任包头铝厂团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包铝集团工会主席、董事、本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

      张国利先生,男,58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铝集团组织部部长, 现任包铝集团董事、党委工作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刘云先生,男,55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包头铝厂党委组织部部长,包铝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本公司董事,现任包铝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蔡旭先生,男,48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铝厂动力分厂副厂长、厂长,包铝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贾信民先生,男,50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包头双环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包铝集团总会计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包头铝业         编号:临2007—009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公司于2007年6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两项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列入2006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新增加提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原定于2007年6月21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日期及其他会议议程不变。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