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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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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与权力的边界
    2007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胡飞雪

      职业投资人 自由撰稿人

      现居河南平顶山市

      兰州超级粉丝杨丽娟狂追刘德华的故事见诸大众传媒后,引来热评无数。然在笔者看来, 海量的评论大多数都没有把问题说透。我认为,如果要在杨丽娟和刘德华之间追究谁是责任人的话,那只能是杨。因为, 杨向刘天王提出的单独会面的要求已经超出了一个公民对另一个公民的自由边界,于成文法于生活常识均无根据。

      杨狂追刘的越界行为酿成了悲剧, 因为杨处于弱势,她伤害的主要是自身,所以笔者不想多谈这个话题。笔者想说的是, 相对于平民百姓,处于强势的政府中人,他们带有火力很强的法律武器工具,掌握着公权力,而且可以随时随地随意地去执行公务,其职权很难受到制约。如果他们超越权力边界、侵入别人私域, 我们将如之奈何?现实生活中,越过权力边界的侵权行为可谓层出不穷。比如,夫妻二人正在家中室内欣赏“黄碟”,突然, 门被踹开,一警察威风凛凛地闯了进去,旋即把丈夫带走。这就有许多疑问:“黄碟”的定性由谁做出?个人能不能在自己家中看所谓“黄碟”?警察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正当理由干涉个人在自己家中看所谓“黄碟”?这些问题如果较起真来,可以说它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小视不得。显而易见,警察的越界错误行为,伤害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弱势的个人。我认为,这种越界的错误行为,才是值得大家认真检讨、警惕的。

      当然, 还有比这更为严重的情况。注资改革前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曾经是制造呆坏账的超级玩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行长们的权力边界模糊不清,或者说故意越权行为太多。在国际上的大银行中,对某一笔贷款投资是否发放, 行长除了监督权,是没有话语权、投票权和决策权的,是否发放, 由专门的评审决策委员会讨论、投票决定。而在我们的国有银行, 行长往往过问、参与、操纵贷款的立项、评估和决策,所谓集体决策往往流于形式,往往成为行长个人独断的幌子、招牌。

      从宏观上看, 行长的问题其实是国有官营银行体制、国有官营企业体制和政府体制带来的, 两者是毛与皮的关系。所以要解决行长乱放贷款的痼疾, 必须对银行、国企和政府管理体制作根本性改革。这几年,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成就不小,国企体制和政府管理也有不小的改革。但是,有些改革,比如国资委的设立和运作,宣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就颇令人不安。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性与生俱来,谁来管理、经营,谁来享有,尤其是谁为它的损失承担个人责任,都是不易解决的难题。过去学者们常说,国有企业“主人翁”是“主人空”,其实这话表述得很不完整。实际情况是, 国有企业受益者很容易找到,而责任人很难寻觅。如果某个国有企业出了丑闻,比如国有资产流失,追查起责任人来,往往是猪八戒追打妖怪———追来打去到最后只见到一股烟,或一只绣花鞋什么的。这方面的案例多了去了。

      国家审计署2004年6月发布审计报告,披露省部级高官高严在主掌原国家电力总公司期间,公司“损益不实情况比较严重, 累计少计利润78亿元。更为严重的是, 因为决策失误,公司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涉及金额78.4亿元, 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的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 占42%”。还有报道说:“1999年至2001年, 高严多次去上海‘治病’,为追求享受和私自活动方便,他要求下属公司为其在高级宾馆包租房间,每天食宿费高达1万元,共花费84万余元。2001年,高严还在上海占用下属公司花费300万元装修的一栋占地558平方米、价值650万元的高级别墅,并由该公司承担管理费用。”高某至今人间蒸发,下落不明。在所有权模糊不清的国有企业中,如何确定内部人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实在是个太复杂的问题。

      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美差,谁都想干,而承担责任的人却难寻觅。时势造英雄,时势也造狗熊,社会资产的国有官营体制最容易造就浑水摸鱼的家伙,国有资产容易被攫取被掠夺,乃是天生的,而愿意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人,却需要靠后天培养,且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我们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