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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狂追刘的越界行为酿成了悲剧, 因为杨处于弱势,她伤害的主要是自身,所以笔者不想多谈这个话题。笔者想说的是, 相对于平民百姓,处于强势的政府中人,他们带有火力很强的法律武器工具,掌握着公权力,而且可以随时随地随意地去执行公务,其职权很难受到制约。如果他们超越权力边界、侵入别人私域, 我们将如之奈何?现实生活中,越过权力边界的侵权行为可谓层出不穷。比如,夫妻二人正在家中室内欣赏“黄碟”,突然, 门被踹开,一警察威风凛凛地闯了进去,旋即把丈夫带走。这就有许多疑问:“黄碟”的定性由谁做出?个人能不能在自己家中看所谓“黄碟”?警察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正当理由干涉个人在自己家中看所谓“黄碟”?这些问题如果较起真来,可以说它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小视不得。显而易见,警察的越界错误行为,伤害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弱势的个人。我认为,这种越界的错误行为,才是值得大家认真检讨、警惕的。
当然, 还有比这更为严重的情况。注资改革前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曾经是制造呆坏账的超级玩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行长们的权力边界模糊不清,或者说故意越权行为太多。在国际上的大银行中,对某一笔贷款投资是否发放, 行长除了监督权,是没有话语权、投票权和决策权的,是否发放, 由专门的评审决策委员会讨论、投票决定。而在我们的国有银行, 行长往往过问、参与、操纵贷款的立项、评估和决策,所谓集体决策往往流于形式,往往成为行长个人独断的幌子、招牌。
从宏观上看, 行长的问题其实是国有官营银行体制、国有官营企业体制和政府体制带来的, 两者是毛与皮的关系。所以要解决行长乱放贷款的痼疾, 必须对银行、国企和政府管理体制作根本性改革。这几年,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成就不小,国企体制和政府管理也有不小的改革。但是,有些改革,比如国资委的设立和运作,宣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就颇令人不安。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性与生俱来,谁来管理、经营,谁来享有,尤其是谁为它的损失承担个人责任,都是不易解决的难题。过去学者们常说,国有企业“主人翁”是“主人空”,其实这话表述得很不完整。实际情况是, 国有企业受益者很容易找到,而责任人很难寻觅。如果某个国有企业出了丑闻,比如国有资产流失,追查起责任人来,往往是猪八戒追打妖怪———追来打去到最后只见到一股烟,或一只绣花鞋什么的。这方面的案例多了去了。
国家审计署2004年6月发布审计报告,披露省部级高官高严在主掌原国家电力总公司期间,公司“损益不实情况比较严重, 累计少计利润78亿元。更为严重的是, 因为决策失误,公司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涉及金额78.4亿元, 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的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 占42%”。还有报道说:“1999年至2001年, 高严多次去上海‘治病’,为追求享受和私自活动方便,他要求下属公司为其在高级宾馆包租房间,每天食宿费高达1万元,共花费84万余元。2001年,高严还在上海占用下属公司花费300万元装修的一栋占地558平方米、价值650万元的高级别墅,并由该公司承担管理费用。”高某至今人间蒸发,下落不明。在所有权模糊不清的国有企业中,如何确定内部人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实在是个太复杂的问题。
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美差,谁都想干,而承担责任的人却难寻觅。时势造英雄,时势也造狗熊,社会资产的国有官营体制最容易造就浑水摸鱼的家伙,国有资产容易被攫取被掠夺,乃是天生的,而愿意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人,却需要靠后天培养,且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我们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