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个性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和议案四均为关联交易,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中的第1、2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中的第1、2项需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6月8日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07 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开远市市西南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劲松董事长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 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截止2007年6月8日14时,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1,888,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6.1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1,476,248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6.19%,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5.94%;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2,73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50%,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3%。
2、根据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4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2,775,70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1.6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
3、没有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本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2、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2)发行股票类型
(3)股票面值
(4)发行数量
(5)锁定期安排
(6)发行价格
(7)发行对象
(8)认购方式
(9)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关联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并由非关联股东对(1)-(10)项逐项表决,每一项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3、同意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
关联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议案二表决结果
议案三表决结果
议案四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徐寿春律师、胡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无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3、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
股票简称:S红河 股票代码:600239 编号:临2007-029号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已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8日出具的《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云国资规划函[2007]60号),根据该函,该公司于2007年6月7日公告的《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承诺函》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优化方案已经获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六月八日
备查文件: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云国资规划函[200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