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金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秉达以及股东深圳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度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上市后将不再披露2007年度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顺络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1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8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920万股,发行价格为13.6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86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顺络电子”,股票代码“00213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92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6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6月13日
3、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4、股票代码:002138
5、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0,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4,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9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倪秉达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持有本公司之控股股东香港金倡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CHINAFIRST HOLDINGS LIMITED(BVI)公司100%的股权。此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
(1)施红阳: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2)李有云: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3)李宇: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4)郭海: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
(5)徐佳: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顺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股权。
(6)王玉芳:持有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顺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股权。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香港金倡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1月3日成立,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油麻地砵兰街10—16号宜发大厦16楼B室,董事为倪秉达、郭成玲,法定股本为10,000港元,已发行股本为10,000港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和贸易。CHINAFIRST HOLDINGS LIMITED(BVI)持有其99.99%的股权,倪秉达持有其0.01%的股权。经香港潘锦华会计师行审计,香港金倡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999,811.00港元,净资产为14,399,003.00港元,2006年度净利润为8,095,470.00港元。
倪秉达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是:男,55岁,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号码为H302209(O),1979年移居香港,从事投资与贸易业务。倪秉达除持有CHINAFIRST HOLDINGS LIMITED(BVI)100%的股份及香港金倡投资有限公司0.01%的股份和香港金力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份外,不存在其它的对外投资。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400万股
2、发行价格:13.6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48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0.409906063%,认购倍数为243.958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920万股,中签率为0.0750360935%,超额认购倍数为1,333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128股零股,网上定价发行无零股。
4、募集资金总额:32,64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1,864万元,其中:
每股发行费用0.7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30,776万元。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7年6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7)第083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65元/股(按照2006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46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一、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未经审计)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减少1,694万,主要原因:(1)偿还银行短期借款810万,偿还银行长期借120万,(2)比上年同期因投产量增加而多支出采购原材料款近700万元;
2、报告期应收帐款比上年末减少513万,降低12.66%,主要原因:每年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公司主要大客户均为有帐期销售,本年度1-3月份回款主要为上年销售旺季销售款金额超过本期销售款;
3、报告期预付帐款比上年末增加126万,增长33.50%,主要原因为预付了上市费用所引起;
4、报告期存货比上年末增加622万,上升32%,主要原因系公司扩产备货所致;
5、报告期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加920万,上升21%,主要系顺络工业园厂区一期II标段建设支出;
6、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减少了300万,下降54%,主要系本年一季度支付上年职工奖金所致;
7、报告期毛利率水平比上年同期降低了5.27%,主要原因系销售单价下降所致。
8、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降低了32万,下降14.82%,主要原因系异地市场对比上年同期开拓费用下降所致;
9、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2万,上升了38.54%,主要原因:(1)因公司持续发展,人员规模增加及职工工资水平提高;(2)办公费用增加20万和董事会费用增加21万;
10、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同期增长了55万元,系本期收到深圳市财政局的研发项目补贴款。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7年5月2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4、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7、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3583
联 系 人:梁卫锋、姜秀华、何宽华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愿意推荐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
附件一:200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2007年1-3月利润表
附件三:2007年1-3月现金流量表
附件一:200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二:2007年1-3月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三:2007年1-3月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附注(1-3月)
编制单位: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