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6月11日上午在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持有和代表公司 6830.7573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720万股的49.79%。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0.757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同意2007年公司继续为下述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银行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1)为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2)为浙江康恩贝三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
(3)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4)为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
上述各项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提供担保为自公司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日2007年5月25日起一年期限内相关子公司在各自担保限额内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票据。
(二)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0.757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报酬,从原每人每年40000元人民币(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60000元人民币(含税),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日当月起执行。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