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48,170,36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1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6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1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持有的亚盛集团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亚盛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亚盛集团的股份总数1%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不停止出售股份。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严格遵守着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华龙证券对本公司的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保荐机构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形成的结论性意见为:
1、自亚盛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亚盛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亚盛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3、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48,170,36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6月1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4、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