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瓷业国有股转让获地方批准
2007年06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屹
四维瓷业今日发布公告称,6月8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于6月7日下发有关批复文件,同意轻纺控股与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高汇达峰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越通恒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以6.09元/股的价格分别向上述三家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四维瓷业89403846股股份。此次股权转让尚需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股权转让后,重庆轻纺控股将不再持有四维瓷业股份,这也标志着公司基本上已变成了民营控股公司。